随着《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的审议通过,新时代的农村改革与发展迎来了新的起点。《决定》特别强调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重点改革举措,旨在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力和活力。
《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及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这些措施为农业农村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是新时代推进农村改革的重要遵循。
农业农村部根据《决定》的部署,将细化和落实农业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这包括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试点工作,以及继续引导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为乡村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城乡融合发展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决定》强调了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农业、农村、农民能够跟上国家现代化的步伐,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充分发挥乡村在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中的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指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在于促进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这需要打破农村资源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的格局,破除生产要素流向农村的制度壁垒,激发农业农村的发展活力。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的何安华研究员认为,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应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这包括推动城乡劳动力的同工同酬同权,以及城乡土地入市的同地同价同权。市场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中起着决定性作用,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特别是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建设。
《决定》还明确了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强调,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以及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两轮土地承包,绝大多数地方的二轮承包期限即将届满。《决定》的出台,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延长提供了政策支持,为农村的持续发展和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期待看到一个更加活跃、更加公平、更加富有活力的农村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