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暑假,随着高考录取工作推进,一批又一批新生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在这背后,又有很多人在琢磨着举办“升学宴”“谢师宴”,邀请亲朋好友前来道贺,当然也要带上一些“份子钱”。最近一周左右,周口市的陈先生就接连参加3场“升学宴”,每场随份子200元,600块钱转眼就没了。
但实际上,周口市多地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党政干部、公职人员、教职员工不得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对违规操办和参加这些宴会行为的,要坚决给予查处、曝光。
叫苦:升学宴背后份子钱让人苦不堪言
周口市的陈先生是一名驾校教练,这个暑假,身边很多朋友的孩子考上了大学,陈先生不断接到“喜报”。“实际上每一次喜报,就要随出去一个红包。说心里话,孩子考上大学是好事,但借机置办酒席收礼钱,会让很多宾客苦不堪言。”陈先生说。
最近一个星期以来,他接连参加3场升学宴,每场宴会随份子200元,600元转眼就没了。“我在犹豫将来自己的孩子考上大学办不办酒席。不办吧,随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办吧,说实在话,我是能理解宾客的心情,唉。”对于“升学宴”,陈先生痛恨之余,也很纠结。
“礼尚往来的确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但这个礼尚往来指的是礼节上有来往,并不是礼金上互相往来,更不是演变成现在的人情债式的各种宴请。所以这股不良之风应当制止。尤其在‘升学宴’中,这样做不会给下一代起什么好的示范作用。”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从事社会学研究的李明臣老师说。
规定:严禁公职人员参加、举办升学宴
今年7月3日,周口市教育局《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及“谢师宴”的通知》,指出一些“升学宴”“谢师宴”已成为人情掩护下的“红包”宴,成了滋生隐形“四风”问题的温床,触碰了破纪的“红线”。教育系统坚决遏制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行为,对违规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这样首先从源头上制止各有关学校老师不得举办、不能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即使有人想打着谢师宴的旗号置办酒席,但老师不参加,也能够从一定程度上杜绝谢师宴、升学宴。”市民马先生点赞说。
除了教育主管部门出台规定,在周口市的商水县、川汇区、沈丘县等地,纪委监察部门也都下发通知,坚决制止举办“升学宴”“谢师宴”。其中,有些地方还细化措施,将抽调公安、工商、税务等单位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到酒店、饭店、农家乐、机关餐厅等场所,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地明察暗访;而有些地方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
对于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的党员干部,则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信阳:升学宴、谢师宴公职人员办不得吃不得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鑫通讯员左萍
本报讯连日来,记者走访信阳市各大酒店发现,很多酒店纷纷打出了各种促销手段,推出“谢师宴”“升学宴”等促销手段。“我们也是变着花样推出各种升学宴、谢师宴的活动,和往年相比,今年生意冷清了不少。”该酒店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正在该酒店参加“升学宴”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这个年纪,身边朋友、同学、同事的孩子基本都是在这两年参加高考,“今年亲朋好友的孩子参加高考的比较多,到现在份子钱已经掏了几千元了。去参加的宴会,有些朋友也拒绝收礼,就是热闹一下。”
一名长期在基层教学的高中老师坦言,前几年,“升学宴”“谢师宴”很是盛行,现在各种规定相继出台,升学宴已经很少了。“以往我还会和家长解释拒绝参加这类宴会,今年还没有被邀请参加过呢。”该名老师说。
昨日,记者从“清风信阳”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系列规定,信阳市纪委监察委发出提醒函,就加强暑期休假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严禁公款旅游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款物;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入学等费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游玩。通知要求,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漯河:杜绝公职人员操办“两宴”借机敛财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首席记者刘广超实习生姚程
本报讯8月2日上午,大河报记者了解到,漯河市纪委监察委近日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狠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两宴”的不正之风,杜绝违规操办“两宴”借机敛财歪风。
《通知》要求,漯河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要做到“四个禁止”: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款物等。
《通知》强调,漯河市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规定,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由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